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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高额学费却无学历证书

2000-06-09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6月8日讯(记者 林靖)13名男孩状告北京龙力足球学校、北京市龙力实业总公司和中国足球报一案于今天上午在丰台区法院开庭审理,引起广大青少年足球爱好者及其家长的极大关注。

13名男孩称他们交纳了巨额学费后并未实现自己的明星梦,一些人甚至未拿到相应的学历证书。

16岁的小戴称,他在1996年至1998年间多次看到《中国足球报》上刊登的北京龙力足球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的简章,经过报名和体能测试,与学校签订了为期5年的合同书,每年学费3.6万元。合同约定,学校实行寄宿制教育,聘请国际著名足球教练和专业教师授课,有义务为学生提供且完成9年义务教育并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但小戴的代理人指责说,足球学校其实师资并不固定,文化课难以保证,就餐水平下降,服装不能及时发放,健身房至今尚未建成;尤其不能容忍的是,1999年应届初中毕业的学生无法获得学历证书,由此荒废了学业,耽误了前程。一些学生被迫退学,但至今未拿到退学费;有的在家待业,却因无学历证明难以就业或继续深造。代理人提出,由于学员们在经济和精神上都蒙受了巨大损失,北京龙力足球学校和主办单位北京龙力实业总公司及刊登广告的中国足球报应承担责任,退赔学费和赔偿每人数万元的精神损失费。

对此,龙力足球学校声称已履行了合同,还组织学员参加中国足协组织的各种比赛,并聘请一些中学老师实施义务教育文化课程。这些学生未拿到毕业证书,是因为受学校被辞退教练的蛊惑,于合同期未满之际擅自离校,因而未完成学业,属单方面毁约,对自己的前途不负责任,是咎由自取。学校据此将13人开除,不但拒退学费,还要求5名学生补交所欠学费。

按规定,社会力量办学应经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具备办学许可证。法庭目前正在积极审查有关证据材料,以作出裁定结果。教育界、法律界人士指出,高额的学费和火爆的宣传不等于良好的教育,当前出现的几起学生与私立学校的纠纷应提醒家长们注意,选择高价位的私立学校要慎重,不可盲目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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